2006年10月9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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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 查办渎职案追回国资
汪未四 周学青

  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近日收到区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由被告严俊返还衢州市统一征地办公室房屋拆除补偿费共63240元。至此,这起由区检察院督促、支持起诉的衢州市统一征地办公室与严俊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检察机关是在查办衢州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赖水法滥用职权一案(本报曾于2005年12月12日作详细报道)时,发现拆迁户严俊趁房屋拆迁之际制作假证多领补偿费,随后,检方依法督促拆迁方向柯城区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追回了这笔国有资产。